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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字体大小:【 打印  发布日期:2022-05-05 22:46 发布人:admin  点击次数:

  “疫情之下,为助力中小企业更好、更快、更稳地‘复元气’‘增活力’,根据国家有关方针要求和天津市的作业实践,我们会同市工信局联合制定了运用政府收购方针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清晰了预算份额预留、评审价格优惠、下降交易成本等9条扶持举措及相应的保障办法,为企业‘减负蓄能’。”天津市财政局政府收购处相关负责人告知记者。

  

  具体来看,天津市加大了在预留收购份额上的倾斜力度,对中小微企业的收购份额预留份额较相关规定提高了10个百分点。天津市财政局要求,超过200万元的货品和服务收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收购项目,适合由中小企业供给的,鼓舞预留该部分收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收购,其间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70%。

  

  此外,关于优惠上限履行情形,上述负责人弥补说:“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收购的项目,赋予收购人自主确认价格评审优惠的权力,但对适合由中小企业供给的收购项目,要求必须依照国家规定的上限履行价格评审优惠,确保中小企业享用实实在在的方针红利。”

  

  “但这些还远远不够。”上述负责人表示,为最大程度地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天津市还在中小企业交易成本上“下功夫”,给企业“减负”。如,鼓舞收购项目免收或下降份额收取保证金;推广预付款保函,鼓舞在合同履行前向中小企业预付30%的合同金钱;进一步加速资金付出进度,将满意付出条件的收购金钱付出时限清晰为30天等。